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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略)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略)1.2交易进场编号:(略)1.3项目名称:(略)1.4 采购方式:(略)1.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略)1.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注:(略)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略)1.2交易进场编号:(略)1.3项目名称:(略)1.4 采购方式:(略)1.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略)1.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注:(略)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1项目编号:(略)1.2交易进场编号:(略)1.3项目名称:(略)1.4 采购方式:(略)1.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略)1.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注:(略)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2交易进场编号:(略)1.3项目名称:(略)1.4 采购方式:(略)1.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略)1.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注:(略)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3项目名称:(略)1.4 采购方式:(略)1.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略)1.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注:(略)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4 采购方式:(略)1.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略)1.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注:(略)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略)1.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注:(略)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略)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注:(略)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7采购需求:(略)1.8合同履行期限:(略)注:(略)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8合同履行期限:(略)注:(略)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注:(略)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3.1时间:(略)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3.2下载地点:(略)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3.3方式:(略)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注:(略)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3.4售价:(略)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因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等原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4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注:(略)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1评标办法:(略)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2公告媒体:(略)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3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4合同融资政策:(略)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5质疑与投诉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5.1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当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6.5.3监督部门:(略)6.5.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招标人信息名 称:(略)联系人:(略)地 址:(略)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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