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永安市县级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永安市县级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包(项目名称)已由永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局党组会议纪要〔(略)〕(略)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永安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安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略)
2.3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①和②资质:(略)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略)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同一施工标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不得为同一法人或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8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责令整改期间不得承揽相应类别资质所对应的公路养护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及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5 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 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交易中心技术支持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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