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校长办公会(〔(略)〕6次)及党委会(〔(略)〕9号)决议精神,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校企合作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遴选面向社会各类合法经营、具备良好资质和合作意愿的企业。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开展“订单班”或现代学徒制培养、共同开发课程与教学资源、互派师资、联合进行技术攻关与项目研发、共建产业学院等。
云计算技术应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通信软件技术、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艺术设计、舞蹈表演
三、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优质企业。
2.企业应为技术先进或具有地方优秀文化传承的实体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较高的技术水平、良好的社会信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3.企业自身的主营产业领域,应与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所属学科或专业大类基本一致。
4.企业应具有承担合作办学任务的教学能力,企业教师须具备行业中级以上职称,且至少有一名高级职称教师作为学科带头人,有足够指导学生实习实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充分接纳、容纳学生实习实训的条件。
5.合作期限3年。
6.合作办学经费按成本核算后拨付,拨付比例与企业实际投入基本相符。
7.企业承担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企业承担的课程以实际核算为准。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政策和《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运师发〔(略)〕5号)规定为准。
四、遴选程序
1.企业报名:(略)
2.综合评审:(略)
3.结果公示:(略)
4.合同签订:(略)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企合作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简介、管理制度相关文件、经营状况说明(可附年度报告)。
4.证明企业实力及可提供合作资源的相关材料(如技术专利、荣誉证书、场地设备清单、主要业务介绍等)。
5.以往参与校企合作的相关案例及成果证明。
6.拟合作专业师资聘用证明、人员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针对拟合作专业制定的初步合作方案设想。
8.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所有申报材料请按上述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略)
六、重要说明
1.本次遴选工作由我校招生就业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2.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我校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此次申报事宜,请企业直接与招生就业处联系。
4.最终解释权归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所有。
我们诚挚欢迎广大优秀企业积极参与,共商合作、共育英才、共赢未来!
特此公告。
附件:(略)
联系部门:(略)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附件:(略)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略)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