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略)@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略)〕(略)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 采〔(略)〕(略) 号);
((略))《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略)〕(略)号);
((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