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执勤力量不足的问题,根据《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凯里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暂行规定的通知》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程序
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公示的程序进行,经培训统一分配至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属各消防救援站,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
二、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6人(限男性),为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工作任务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纪律等制度,实行“(略)小时”执勤备战、准**化管理。主要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和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团结、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适应“(略)小时”执勤备战制度,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和管理;
3.执勤岗位限招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略)cm及以上,年龄在(略)周岁以上、(略)周岁以下;
4.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略)周岁;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不予招录条件
有以下详情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拘役、拘留的;
4.有吸毒史、酒驾史的;
5.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其他不适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情形。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以“凯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网址:(略)
七、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略)
(二)所需材料:(略)
1.纸质版“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或其他技能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优先录用条件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以内的体检报告单,体检标准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三)报考要求:(略)
(四)其他情况:
1.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略)
2.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通过。
八、考核方式
(一)基础能力、体能测试
1.测试对象:(略)
2.测试时间及地点:(略)
3.测试标准:(略)
4.基础能力测试:(略)
5.体能测试:(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略)
2.方式和内容:(略)
3.面试成绩:(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体能成绩×(略)%﹢面试成绩×(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程序的时间会在上一程序结束后、下一程序开始前,提前通知,应聘者在考核过程中因各种原因缺考、迟到或身体不适退出的,均视为放弃,不再参加下一阶段程序。
九、公示和录用
1.公示:(略)
2.录用:(略)
3.其他:(略)
十、薪资待遇
1.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略)〕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市政府专职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凯府办发〔(略)〕5号)中明确的各项工资待遇实施,具体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进行明确;
2.在职期间,用人单位统一提供伙食、住宿和工作服,试用期满后实行轮休制;
3.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社会优待;
4.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推荐入党(团);
5.在职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共同参与各类评比表彰和立功受奖。
十一、工作要求
1.本次招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本次招录未尽事宜,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邮箱:(略)
咨询电话:(略)
附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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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消防救援大队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