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安庆市宜秀区叶祠东苑(略)幢1单元(略)室房产。
拍卖起拍价为(略)元,增价幅度(略)元,评估价:(略)
该房产目前有人使用,清场需要一定时间,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于上述标的物存在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5日前与本院联系,产权所有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本院与安庆农村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法拍贷”业务,有意向贷款者请于该行联系,该行将对竞买人贷款资格开展尽职调查,符合贷款条件可对竞买人进行授信。经办行:(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变卖预交款缴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拍卖辅助机构登记报名,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略)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交至本院的变卖预缴款按法院相关退款流程原路退回,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交至本院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至本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安庆市皖江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未成交的,竞买人报名缴纳的变卖预缴款按法院相关退款流程原路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3、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络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一、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院联系人:(略)
本院联系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