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保证金:(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拍卖标的目前调查情况为:
1.由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
2.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依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后再向执行法院申请退款。如拍卖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的,将不再受理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标的物所涉及到的所有欠费都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依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后再向执行法院申请退款。如拍卖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的,将不再受理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所涉及到的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据实地调查该标的欠缴(略).1.1-(略).8.(略)物业费为(略)元。(具体欠费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为准)。
买受人自行到现场调查,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略)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略)年(略)月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略)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联系人:(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