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荆土挂告字〔(略)〕K(略)号
经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宗地现状 |
KG((略))(略)号 | 龙吟西侧、楚锦路北侧 | (略).(略) | 工业(M2) | (略) | (略).(略) | (略) | 以现状土地出让 |
KG((略))(略)号 | 恒隆西侧、沙岑路北侧 | (略).(略) | 工业(M2) | (略) | (略) | (略) | 以现状土地出让 |
KG((略))(略)号 | 庙兴路东侧、楚锦路北侧 | (略).(略) | 工业(M2) | (略) | (略).8 | (略) | 以现状土地出让 |
KG((略))(略)号 | 深圳大道西侧、沙岑路南侧 | (略).(略) | 工业(M2) | (略) | (略).(略) | 9 | 以现状土地出让 |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二)挂牌出让地块相关要求:
1.指标要求
工业产值:(略)
规划指标:(略)
能耗指标:(略)
环保指标:(略)
2.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
3.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略)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缴清全部土地款。
4.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略)个工作日内由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州开发区分局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5.竞得人须承担该宗地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6.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在荆州市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招拍挂出让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必须由联合申请者共同申请取得一个报名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荆州市豉湖路(略)号(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大院)向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州开发区分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摘牌地点为,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之家五楼);挂牌时间为:(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