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略)号楼南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略)号楼南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数据备【(略)】(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总期限要求:(略)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略) 施工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略) 2.2.2施工工作内容及范围:(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投标人(施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5)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6)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略) 3.3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1)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要求:(略)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略)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略) 注:(略)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4)组成联合体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4家; (5)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略) 6.2获取方式:(略)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