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略) 版)》等相关制度要求,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院区 | 备注 |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护理辅助服务外包项目 | 1 | 项 | 文昌主院区、防城服务延伸点 | 服务期:(略) |
服务要求:(略)
三、公告时间:(略)
四、联系人:(略)
五、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单位:(略)
七、采购单位地址:(略)
八、供应商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经营范围包含病人陪护服务或护理机构服务等。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五)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书,相关经验丰富且在医疗卫生系统参与过相关项目的单位优先。
(六)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七)供应商未被纳入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九、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按照院内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详见附件)。
(二)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分辨的,投标或中标资格一律无效。
十、材料的递交?
(一)按本公告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一式 3 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密封好,在封面加盖公章。
(二)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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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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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正文e附件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