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山镇水门村潘家湾山地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清理工程(重2)已由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略)万元;招标范围为工程预算书范围内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测绘报告。本工程计划工期(略)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宜山镇。
2.2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其他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乡镇及建设平台-交易公告栏(网址:http:(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宜山镇宝山路(略)号(宜山镇人民政府8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略)
5.4 答疑时间:(略)
6.开标时间
(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说明
为避免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错时分批排队依次递交。各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时间风险,尽早抵达开标地点完成投标文件递交(自(略)年9月(略)日下午(略)时(略)分起即可入场递交截止至下午(略)时(略)分,开标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因投标人较晚抵达开标地点,遇到排队人数过多仍需等候递交等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注意事项
1、中标单位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略)个日历天内,全面完成水门村潘家湾山地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内约(略).5立方建筑垃圾(以现场实际为准,包含超出部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综合考虑投标风险)的装载、运输、消纳及回填(略)cm厚的种植黄土等处置工作。垃圾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渣土、砖块、混泥土块以及工业垃圾等。
2、运输过程中,中标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环保、安全的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治垃圾遗撒、扬尘等二次污染情况发生,确保运输车辆符合环保及道路运输标准。
3、本工程产生的所有垃圾必须全部运往消纳场进行合法处置(中标单位需自行对接消纳点)(自行考虑风险)。
4、在完成垃圾清运工作后,中标单位需联系业主单位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中标单位再对场地进行平整,并回填(略)cm厚的种植黄土(种植黄土回填后需与周边硬化道路平齐),确保场地符合后续使用要求。回填所用种植黄土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保证土壤疏松、无杂物、无有害成分。
5、中标单位需配备足够数量且性能良好的专业人员、设备及车辆,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作业资质,设备和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工作需求。
6、中标单位需全面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损害等。如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中标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宜山镇招投标中心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