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万立建设有限公司(略)年第1次物资公开招标(招标
编号:(略)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万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略)%,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青海万立建设有限公司,并委托青海德坤智慧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批次采购项目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见下表: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厂商要求 |
1 | (略) | 建筑材料 | 包1 | 制造商/经销商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或要求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经销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或要求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经销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略)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要求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经销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工交易专区)(https:(略)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要求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经销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略)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略))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略)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略)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略))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略))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招标批次投标多个包的仅需缴纳一份投标报价金额最大包的投标保证金,每包的投标总价(略)万以下(不含(略)万),可免于提交任何形式投标保证金及承诺函),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3.(略)对于接受经销商投标的项目,若经销商开具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家经销商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委托的经销商不允许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工交易专区)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工交易专区)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略)
4.3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略)
4.4注意事项:(略)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5日9:(略)
因投标文件上传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工交易专区)受容量限制,现只要求开标文件(价格文件(投标函价格表、报价明细表))、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只上传部分应答文件。具体上传内容详见第六章应投标文件格式首页表格内勾选部分(?)。凡上传系统的部分内容生成下载后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标明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应打印并进行线下签字或盖章,然后以图片格式纵向插入编制的文件中。线下制作完整版PDF电子应答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投标文件制作形式:(略)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略)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及递交邮箱地址 |
分标编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略) | 白工 | (略) | (略)@qq.com |
(1)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加密投标文件发送要求:(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将电子邮件解压密码发送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严禁提前发送。
解压密码按下表制作:
投标人名称 | 分标编号/名称 | 包号 | 发件邮箱 | 解压密码 |
| | | | 自行设定(4位数字) |
注:(略)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略)
如投标人所投标包有子包(分项报价单),必须将“分项报价单”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电子签章版),未上传分项报价单的视为无效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财务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收款户名:(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联行号:(略)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网址:(略)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略).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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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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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