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项目性质:(略)
五、采购预算:(略)
六、项目采购内容概况:(略)
七、申请理由:(略)
1.浙江建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温州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系统一期”的开发商,是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的国有独资企业。在信息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及环保技术咨询等领域深耕多年,曾中标项目包括义乌市装修垃圾综合服务系统、城市生命线服务器运行服务等项目开发,具备丰富的建筑垃圾平台开发建设经验。
2.技术与服务延续性:
本项目是在“温州市建筑垃圾监管服务系统一期”基础上的升级与扩展。浙江建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期系统的开发方,掌握全部核心技术、代码架构及数据接口。若更换供应商,新供应商需重新进行系统架构设计、数据迁移及接口开发,不仅工作量巨大,且存在数据丢失、系统不兼容、功能不稳定等潜在风险,将严重影响项目的平稳过渡与运行。
3.知识产权与保密性要求:
一期平台涉及大量核心算法、业务逻辑及敏感数据。为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及系统的安全性,避免核心数据、技术泄露,继续由原开发商进行二期建设是最安全可靠的选择。
4.成本与效率考量: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继续由原开发商进行二期建设,可避免重新进行需求调研、技术选型等冗长流程,能够大幅缩短项目周期,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同时,原开发商对业务需求和系统架构高度熟悉,可以最大程度复用一期系统的基础模块,有效降低重复开发成本。
5.本项目釆用单一来源釆购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条第二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釆购的规定。
八、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略)
九、论证专家:(略)
十、公示期限:(略)
十一、其他事项:(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监管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十五、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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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