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科研综合楼新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医科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公共预算及自筹,项目业主为温州医科大学,招标人为温州医科大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施工工期:(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R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R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R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R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R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R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三)其他: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略)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略)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http:(略)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http:(略)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5日9时(略)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略)
投诉受理部门:(略)
电 话:(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科研综合楼新建工程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