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略)
一、意见征询编号:(略)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略)
2、意见递交方式:(略)
3、意见接收机构:(略)
4、意见接收地址:(略)
5、联系人:(略)
6、联系电话:(略)
7、联系邮箱:(略)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略)
(略)-(略)-(略)-招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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