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交通管理支队(略)年度路面执法感知终端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概述
路面执法感知终端及后台系统是交通科技信息化管理的重要设施,近年来,交警支队借助这些手段大大提升了交通管理效能,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为确保我市路面执法感知终端及后台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现提出以下需求。
二、运维目标
(一)系统稳定性:(略)
(二)数据安全性:(略)
(三)快速响应:(略)
(四)成本控制:(略)
三、维护维修内容
(一)路面设备维护
1、定期巡检:(略)
2、清洁保养:(略)
3、故障处理:(略)
(二)网络维护
1、网络保障:(略)
2、设备维护:(略)
3、故障排查:(略)
(三)后台维护
1、系统更新:(略)
2、日常巡检。每日开展机房内的服务器、平台软件、网络设备、电力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动力环境检测巡检,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四)设备维修
1、备件预留。除空调、消防、服务器、存储柜、核心交换机、设备杆、摄像机等核心设备外,应备留有一定比率配件。
2、维修流程。所有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若无法维修的更换同等型号或同系列更高型号的设备(核心设备与交警支队协商确定更换方案),确保与后台系统匹配。但交通事故、人为损坏的情况除外。
(五)安全管理
1、行为规范:(略)
2、访问限制:(略)
3、安全审计:(略)
(六)应急响应
1、应急预案:(略)
2、故障响应:(略)
3、业务培训:(略)
四、维护维修流程
1、日常巡检:(略)
2、故障处理:(略)
3、报告与反馈:(略)
4、结算审计。运维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交警上报市局审计科,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若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支付。
★五、运维团队要求
1、人员配备:(略)
2、车辆配备:(略)
六、维护范围
1、路面设备:(略)
2、中心设备:(略)
3、其他工作:(略)
★七、履行职责(需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下情况视为违约、交警有权终止合同:
1、每季度现场对所有道路路面感知终端及配套设备巡检一遍,未达到(略)%的。
2、日均设备在线率(略)%以上(超过使用年限的摄像机故障上报交警的除外),连续(略)天未达标的。
3、单个设备号牌识别率日均到达(略)%以上,数据传输率1秒以内,摄像机图像清晰、无灰尘、无遮挡,连续(略)天(略)%以上设备未达标的。
4、每日对服务器、平台、网络设备、消防、电力、空调、机房等开展巡检,连续3个工作日未开展的。
5、设备故障维修超过响应时限,累计超过5次的。
6、因巡检维护不当等发生重大系统和网络故障,造成严重影响的。
7、违反《企事业单位参与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规定》等,造成数据泄密、网络安全事件的。
★八、结算审核维修合同期满后,交警核实最终维护数量,报市局结算审计。如结算审计金额未达到中标金额按结算审计金额结算,如结算审计金额超出中标金额,则按中标金额结算(需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文件(U 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参会代表必须按时到达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备份文件,参与磋商活动。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若系统突发故障需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则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 5、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略)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6、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