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北楼一楼改造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2.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略)@qq.com),未事先得到同意而自行发邮箱的不予认可,视同磋商文件获取不成功,其响应文件无效〕
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以下登记及证明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
1)以上登记及证明资料使用A4纸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磋商文件提供电子版本
3)未按规定提交上述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及磋商小组在评审时按照磋商文件审查确定,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不代表其审查合格。供应商提交登记及证明资料后,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给供应商。
4)联系人及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磋商时间):(略)
地点(磋商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略)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本项目采取快递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等,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相关要求如下:
4.1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二轮(最后)报价承诺表
(1)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纸质副本2份(如有分包,则分包编制)
(2)载有响应文件正本复印件的U盘一份(不退,供存档)
(3)二轮(最后)报价承诺表一份(如有分包,则分包提供)
4.2收件地址:(略)
4.3邮件包裹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二轮(最后)报价承诺表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单独再密封)。
4.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签收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