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委托,挂牌转让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报废资产,交易底价为:(略)
二、报名竞标条件要求和说明
1、竞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需具有《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再生资源回购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2、竞价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况:(略)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价参与人特别注意,本项目(标的)竞价人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资格条件的审查由委托方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进行事后审查,成交候选人必须在网上竞价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惠州市下埔滨江公园管理所提交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标)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书后,成交候选人5个工作日内先自行汇款成交款余款到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汇款完成后持资格审查确认书、缴款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请竞价人参与交易前,务必认真审阅本项目所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如有疑义的,应事前做好充分咨询调查,确认符合资格。一经参与报价,即视同竞价人已完全清楚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并同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竞得人自行负责标的处置过程中的拆除、装运回收及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承担保障安全、文明、环保工作的相关责任及费用。
5、如需了解标的详情及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联系电话:(略)
6、其他事项请查看交易条件说明。
三、上述标的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略)〕(略)号),全程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报名起止时间:(略)
四、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略)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特别提示:(略)
五、首次挂牌到期未成交的,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延长挂牌。
六、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四)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公告项目详情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详查:(略)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服务指南→操作指引→产权交易→产权竞价交易操作指引”。此外,该操作指引,亦可直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的“资料下载”或“应用指南”栏目下载查看。咨询电话(略)-(略)(正常工作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