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和《关于高质量做好(略)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扶余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招聘扶余市委党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招聘计划
(略)年扶余市委党校拟公开选拔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略)年扶余市委党校公开选拔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公开选拔招聘范围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基层专干”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年度考核结果无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一般在(略)周岁以下((略)年(略)月(略)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6.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不得报考情形
1.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 按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尚在试用期等不符合调转条件的;
5. 未经所在单位批准报考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告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时须携带的相关材料:(略)
4.依据《关于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略)〕(略)号),收费为(略)元/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略)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略)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略)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略)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略)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准考证领取
领取准考证时间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四)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略)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略)
2.面试成绩满分为(略)分,及格分数线为(略)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略)分,及格线为(略)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略)%、(略)%,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总成绩=笔试成绩×(略)%+面试成绩×(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成绩查询
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成绩将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略)
体检工作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法定程序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安排到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略)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转载。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略)
附件2:(略)
中共扶余市委党校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