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医疗机构采购成本、优化使用结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二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楚办通〔(略)〕(略)号)等文件精神,由楚雄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全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以二次议价的方式开展楚雄州部分医用耗材集中二次议价遴选。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二次议价,降低部分医用耗材采购价格,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降低交易成本。
二、机构范围
全州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三、采购品种范围及约定采购量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一)采购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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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约定采购量。约定采购量为机构范围内各医疗单位年度使用量的(略)%(年度使用量见后续公布)。
四、采购周期及采购协议
本次医用耗材集中二次议价采购周期为3年。在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1签,每一年度合同期满前(略)日,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次年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度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各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鼓励各医疗机构优先采购议价中选产品,中选供应商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在采购周期内,各医疗机构若未完成协议采购量且未续签采购协议的,各医疗机构需继续采购议价中选品种直至完成协议约定采购量。
协议执行期内,楚雄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耗材设备管理中心对中选目录内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包括按相关规定取消中选资格、递(替)补产品进入等。采购周期内,如同产品进入全国其他省、州、地市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则该产品在此协议中剔除,以上级医保部门要求为准。
五、投标资格
符合以下投标要求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材料,未提交的,将影响该供应商的此次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品种
是指采购品种范围内获得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耗材或取得有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消毒产品。
六、遴选文件获得方式
(一)时间:(略)
(二)地点、方式:(略)
(1)现场获取:(略)
(2)邮箱获取:(略)
售价(元):(略)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样品递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样品递交时间:(略)
地点:(略)
八、其他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九、信息公告获取方式
通过楚雄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总医院官网(https:(略)
十、质疑及投诉受理
楚雄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耗材设备管理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对经现场评审产生的拟中(备)选供应商进行公告。公告期内楚雄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耗材设备管理中心及医保部门接受对相关公告内容的质疑及投诉,公告期结束后,对涉及相关已公告内容的质疑及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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