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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查、(略)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公告发布时间:(略)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委托,对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查、(略)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投标文件。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服务期限:(略)
2.5服务地点:(略)
2.6质量要求:(略)
2.7标段划分:(略)
2.8资格审查形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订立、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或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承诺由总公司或总所承担民事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响应处理)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1缴税所属时间在(略)年(略)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
3.5.2缴费所属时间在(略)年(略)月至今期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情况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9信誉要求:(略)
3.(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招标活动。
3.(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略)
①线上获取:(略)
备注:(略)
b.平台操作咨询电话 (略)-(略)、(略)-(略)
②线下获取:(略)
4.2招标文件售价:(略)
4.3若未能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5开标时间:(略)
5.6开标地点:(略)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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