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技术标(暗标):(略)8分经济标:(略)(略)分商务标:(略)2分工程业绩:2分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 评标基准价: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略)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略)%(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 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 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方法三:(略)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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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注:(略)2、本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具体要求如下:(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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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对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等)进行打分:(略)[if !supportLists](1)[endif]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0.3分,具有建筑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0.2 分。本项最高得0.5分。[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0.3分,具有建筑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0.2 分。本项最高得0.5分。[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0.3分。[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人拟派的采购负责人具有机械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得0.2分。[if !supportLists](5)[endif]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造价类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 0.3 分。 (6)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 0.2 分。 注:(略) |
3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 (略)年 (略)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每个得1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发包人(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该证明至少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盖公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略)(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为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略)年(略)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每个得1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发包人(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该证明至少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盖公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略)(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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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略)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