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学智能交互黑板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单位 | 数量 |
| 1 | 智能交互黑板 | 一、整机参数★1、智能交互黑板主屏采用全贴合触控技术,支持不少于(略)点同时触控;▲2、智能交互黑板整机长度(略)-(略)mm,高度(略)mm-(略)mm;3、智能交互黑板液晶显示尺寸(略)-(略)英寸,分辨率不小于(略),硬度至少莫氏7级或9H。主屏背板采用金属材质;★4、智能交互黑板前置≥2路USB3.0接口,≥1路 Type-C;后置或侧置≥1路RJ(略);▲5、智能交互黑板后置或侧置≥1路HDMI in、≥1路VGA in;★6、无需打开智能交互黑板背板,前置接口面板、按键面板、屏体主板、屏体电源板、扬声器分别支持单独前拆维护;7、智能交互黑板前置或下置按键不少于2个,至少可实现电源开关及音量控制功能;▲8、智能交互黑板音箱额定功率≥(略)W; ★9、智能交互黑板满足GB(略)-(略)国家标准,蓝光防护要求达到RG0标准,亮度均匀性≥(略)%,不应出现可察觉的闪烁≤-(略)dB((略)Hz),(略)cd/m2≤亮度≤(略)cd/m2;(略)、智能交互黑板在任意信号源下,手势滑动可调用快捷设置菜单;在同一界面下无需切换系统,可快速调节系统的设置;★(略)、智能交互黑板具有悬浮菜单,手势可快速调用悬浮菜单至按压位置,方便教师操作;(略)、智能交互黑板支持手机端、电脑端与交互显示设备无线投屏,可将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文件传至交互显示设备,方便教师在接收端打开并操作文件;★(略)、智能交互黑板具备教学备用系统,内存≥2G,存储≥8G,在内置OPS发生故障时,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如播放课件、音视频等;▲(略)、智能交互黑板内置OPS模块采用下插拔方式,无需工具即可拆卸;(略)、智能交互黑板具备抗强光干扰行,≥(略)k lux的情况下,书写功能正常;▲(略)、智能交互黑板左右两侧快捷键支持自定义修改显示时间,支持单侧显示及双侧同时显示;▲(略)、智能交互黑板具备中文前置一键物理还原按钮或隐藏式前置物理还原键,可一键对电脑系统进行还原操作;▲(略)、智能交互黑板整机内置或一体化摄像头,摄像头有效像素≥(略)W,摄像头可输出最大分辨率≥(略)的图片或视频;支持远程巡课功能;内置或一体化不小于4阵列麦克风,可用于对教室环境音频进行采集;二、互联侧板功能★1、推拉绿板或黑板与交互设备组成五段式一体化结构;★2、具备板书记忆功能,滑动侧板采用顶部单边设计,底部及双侧无电子结构,粉尘堆积不影响正常使用且支持板面水洗;3、侧板支持各类书写笔,可将滑动侧板上的笔记实时同步至屏幕显示区域,并可保存至本地或进行二维码分享;▲4、侧板可智能区分手势与粉笔对板面的操作,利用手势可快速启动板书记忆软件;5、通过上下翻页实现不小于3米超长板书,板书内容可无限叠加保存;★6、两侧无边框设计,关闭后,中间两块书写板可连续书写;7、悬浮窗可在桌面及板书书写界面间切换,方便使用软件常用功能;★8、整机侧板板面光泽度、粗糙度符合GB (略)标准,光泽度不高于8光泽度以免产生眩光,粗糙度位于1.6um-2.0um之间;9、整机侧板支持教师常用的粉笔、液体粉笔书写,且具备磁性吸附功能;▲(略)、智能交互黑板在外接HDMI线及U盘的情况下,滑动侧板可正常推拉;所有侧板均无物理快捷键;三、内置OPS1、通用接口,易于维护;★2、CPU:(略) | 套 | (略) |
| 2 | 视频展台 | 一、技术规格与功能:(略) | 台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