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 张家界机场行李牵引车和平板车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预估采购金额(略)万元,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张家界机场行李牵引车和平板车采购项目 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略)
2.2采购货物名称:(略)
2.3采购数量:(略)
2.4技术规格:(略)
2.5最高限价:(略)
2.6交货地点:(略)
2.7交货形式:(略)
2.8交货期:(略)
2.9质保期:(略)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略)
3.3履约能力:(略)
3.4响应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航局官网上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同时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指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被委托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
3.7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以上3.2-3.7项响应人应自拟格式提交承诺函,并编制装订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文件部分。
4.报名及竞谈文件的获取时间
4.1时间:(略)
4.2报名方式:(略)
4.3报名资料:(略)
4.4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竞谈文件领取方式:(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式:(略)
5.3递交地址:(略)
6.竞谈时间及地点
6.1竞谈时间:(略)
6.2竞谈地点:(略)
7.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百分制综合评审,价格分占(略)%,技术分占(略)%,商务分占8%),当响应人所报价格的税率不同时,价格分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计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竞谈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机场集团官网及“湘遇机场”APP或小程序上发布。
8.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9.竞谈保证金
9.1竞谈保证金金额:(略)
9.2缴纳时间:(略)
9.3本保证金是竞谈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时、足额缴纳竞谈保证金的响应人,其响应无效。
9.4缴纳账户:(略)
(略).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略)
(略).报名须知
(略).1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资料,仅用于本项目竞谈报名及获取竞谈文件使用,采购人承诺对所有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所有报名资料概不退回。
(略).2报名及参与竞谈活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略).3采购人有权基于需求变更、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随时终止本次竞谈并不选择任何响应人为本项目成交人,亦不作出任何解释。
(略).4此次竞谈的最终解释权属采购人。
(略).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