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委托,就海宁校区二期公益性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参照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1 | 海宁校区二期公益性食堂委托经营 | 1 | 项 | 经营期限:(略)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方式及售价:
1.获取期限:(略)
2.获取方式:(略)
3.采购文件售价:(略)
4.采购文件费用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5.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略)
九、磋商时间:(略)
十、磋商地址:(略)
十一、公告期限:(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采购联系人:(略)
采购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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