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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东社区全域治理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略)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略)室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略)
2.标的数量:(略)
3.最高限价:(略)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略)
5.其他:(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③文件获取人授权证明(自行编制或参考本磋商文件中格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
备注:(略)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略)年(略)月(略)日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