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自然资告字〔(略)〕9号)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出让年限(年) | 增价 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计容建筑面积(㎡) |
(略)P(略) | 瑞京路以西、前山路以北、后山路以南 | (略)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1.0<容积率<2.4 | <(略) | >(略) | 详见备注 | <(略) | (略) | (略)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略)万元或(略)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略)P(略) | 国道G(略)线以西、横一路以南 | (略)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1.0<容积率<2.5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略)万元或(略)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略)P(略) | 漳州圆山医院以南、西环城路以东用地 | (略)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 1.0<容积率<1.3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住宅七十年, 商服四十年,公服五十年 | (略)万元或(略)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备注: 1.宗地(略)P(略)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略)%;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海拔高度不得超过(略)m;沿前山路、后山路、瑞京路可开设小开间店面。 2.宗地(略)P(略)商业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应大于(略)%,且不超过(略)%。 3.宗地(略)P(略)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略)%。 4.以上出让宗地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5.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6.宗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漳州市区(略)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
二、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略)
四、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略)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略)年(略)月6日(略)时(略)分在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略)号)三楼东侧大会议室((略)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上出让宗地均设定保留价。
(二)以上出让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
(三)宗地(略)P(略)开发建设时,应注意做好地块内现状地下(略)kV高压线的保护工作,且地块建设应满足地下管线的安全距离。
宗地(略)P(略)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可设置不得超过(略)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餐饮用途开发利用;南侧沿埔美山支流应预留4米滨水绿化控制线,并预留清淤通道。
宗地(略)P(略)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本地块地下空间可设置不得超过1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餐饮用途开发利用。
(三)宗地(略)P(略)的小学施教区暂定为漳州市望湖小学,中学为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校;宗地(略)P(略)的小学施教区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湖镇蔡美小学,中学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宗地(略)P(略)小学施教区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湖中心小学,中学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以上宗地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四)宗地(略)P(略)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略)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宗地(略)P(略)、(略)P(略)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及(略)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
(五)以上出让宗地的成交出让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一次性缴清。
(六)以上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金后顺利征缴,竞买保证金应全额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分别按各自比例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九)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略)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7
(略) (略) (略) (略) (略)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