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江南壹号(略)幢1-8号商铺招投标招标公告
三门县海游街道江南壹号(略)幢1-8号商铺招投标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开会研究决定,将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江南壹号(略)幢1-8号商铺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凡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位置:(略)
2.招租商铺性质:(略)
3.招租范围:(略)
二、本次招标商铺招租要求
1.本次出租商铺,建筑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物业费等由承租方支付,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本次招租房屋仅就商铺进行出租,招标人不负责办理承租人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各类证照能否办理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中标承租人须负责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如消防部门要求另行配备消防设施的,承租人须自行配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人支付租金后,招标人只予开具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如承租人需要税务部门发票的,则所需税费由承租人支付。
5.租赁期间,承租人有分租或转让他人的,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为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必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如经营中产生的所有法律、经济等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本招租须知未尽事宜以日后的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三、招租方式和办法
1.招租方式:(略)
2.标底价:(略)
3.租赁期限:(略)
4.承租款支付方式:(略)
5.评标、定标办法:(略)
四、投标人要求:(略)
五、报名、领取标书、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领取标书时间:(略)
2)报名办法:(略)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略)
4)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略)),在合同期满后待新场集体经济组织验收合格后(略)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5)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6)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领取标书、投标地点:(略)
六、报价要求:(略)
七、合同签订:(略)
八、联系方式
招 租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租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监管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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