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3.1.3条:(略)
(1)设计业绩:(略)
我单位作为设计单位具有某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其中该业绩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请问该业绩是否符合设计业绩要求。
回复:(略)
2.招标文件第(略)页注5第(1)条要求:(略)
回复:(略)
3.招标文件第(略)页要求投标人设计类业绩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请问我公司承接的污水处理工程包含排水管网(排水管网部分投资超过1亿元)业绩是否认可,另排水管网部分在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投资金额,此部分投资金额提供工程审计结算文件或开具业主证明是否可行。
回复:(略)
4.招标文件,第一章 3.1.3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中设计业绩:(略)
问①:(略)
问②:(略)
回复:(略)
②设计业绩须为单个合同中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 1 亿元的设计业绩,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5.招标文件,第一章 3.1.3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中设计业绩:(略)
问:(略)
回复:(略)
6.投标人设计奖项荣誉要求:(略)
问:(略)
回复:(略)
7.招标文件第一章3.1.7(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以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请问:(略)
回复:(略)
8.本项目我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全部勘察、部分设计和全部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方负责剩余部分的设计工作,联合体各方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略)
回复:(略)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招标代理:(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