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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铁路集团宝清铁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组织询比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服务内容:(略)
1.4服务期:(略)
1.5服务地点:(略)
1.6采购预算:(略)
1.7其他:(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略)
2.1供应人须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2该项目所配备专业律师团队具须十人以上,并须具备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执业3年以上资格。(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及项目负责人执业3年以上资格相关佐证材料)。
2.3供应商须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并承诺熟悉法律法规,近3年内无被投诉或被起诉或被相关行政部门与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 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略)日9:(略)
4 系统使用费
4.1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略)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4.3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略)
注:(略)
5 采购保证金
5.1 采购保证金金额:(略)
5.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5.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注:(略)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略)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6.3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略)
6.4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略)
7 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7.1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评审时间:(略)
7.2 地点:(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9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略)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业务监督:(略)
业务监督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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