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报价的,提供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征集活动的除外。供应商若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征集活动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申请时涉及征集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征集活动的除外)
6.供应商连续六个月(至少包含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征集活动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征集活动的除外)
7.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征集活动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征集活动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征集活动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略).征集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