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略)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对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略)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略)分。
按照“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略)
(二)资格复审地点:(略)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如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凭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双方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三)毕业证、学位证(含中技、高技、专科、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原件及复印件。内地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信息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略)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考生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岗位要求相关职称的,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
(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有关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我校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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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