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上山溪流域整村搬迁资源盘活工程-道路改建项目施工监理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招标人-衢州市衢江区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略)月(略)日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第JL(略)标段监理服务期修改为“(略)个月,施工阶段监理(略)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1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略)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略)个月(自实际交工之日起算起)。”。
2、本项目施工工期修改为(略)个月。
3、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中明确:(略)
4、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监理服务的人月数修改为“第 JL(略) 标段人月数合计为(略)人月。其中:(略)
(3)缺陷责任期阶段为2人月(缺陷责任期(略)个月,人员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人月数则为:(略)
5、招标文件中第二信封中“(二)施工期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人员服务费计算表”格式以本补遗附件1“(二)施工期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人员服务费计算表”格式为准。
6、电子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并上传,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
7、本项目延期开标至(略)年(略) 月6 日 (略):(略)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