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的,其响应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略)〕(略) 号)要求。
6.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复印或扫描件。
6.4信用要求:(略)
7.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线上进行,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加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响应,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