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
2、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 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