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项目经理身份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地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的得2分,最多得2分。 注:(略) ②“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③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中体现不出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的施工合同以予证明。 2.每具有一个作为项目经理岗位承担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略)万元的完工(或竣工)已验收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包括并不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或旱地改水田项目或农田水利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或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等)得3分,最多得6分。 注:(略) 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