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全市(略)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因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彻底和运维经费难保障等原因处理效率低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略)〕(略)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略)〕(略)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略)):(略)
整改实施主体:(略)
验收单位:(略)
整改目标:(略)
整改措施:
1.完善配套管网。制定乡镇污水收集管网补充建设计划,完成年度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进一步扩大乡镇建成区管网覆盖范围,做到污水应收尽收,应接尽接,同时定期组织管网排查整改,保障管网健康运行,有效提升设施负荷率和进水COD浓度。
2.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明确监管措施和运营考核标准,建立并落实日常巡查机制,每半年对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
3.规范运维秩序。督促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编制运行维护方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4.强化经费保障。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经费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并完善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费实际开征。
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善配套管网,提升收集效能。(略)年新建乡镇污水管网3.5公里,(略)年新建2.6公里,(略)年新建2公里,完成年度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扩大乡镇建成区管网覆盖范围。(略)年3月县政府组织成立排查专班,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县乡镇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摸排,并形成排查报告。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已责成县城投公司、乡镇限期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以上措施有效提升设施负荷率和进水COD浓度。
二、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印发《汉寿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管措施和运营考核标准,建立并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三、规范运维秩序,保障稳定运行。督促运维单位编制运行维护方案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切实保障设施稳定运行。
四、强化经费保障,落实资金支持。印发《汉寿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了征收范围和缴费标准,实现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开征。根据《汉寿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略)〕(略)号,明确将污水处理费列为运营服务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收支差额由县财政统筹兜底,确保运营服务费及时足额支付。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略)
受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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