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略)年招聘非编教师和辅导员公告》,并经(略)年7月4日至(略)年7月(略)日考生网上报名,共有(略)名考生网报我校P-1至P-(略)非编教师岗位线上资格初审合格,拟进入面试。本次非编教师岗位面试相关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面试形式
试讲和答辩:(略)
二、总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面试成绩+优先条件加分(每一优先条件加1分)。
(二)设置录取分数线,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略)分,否则不予录取。
(三)如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优先条件加分)同分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加试的运用
如出现面试成绩同分并列,且优先项加分也同分并列的,则附加1道加试题(答辩题,分值5分,答辩时间2分钟),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
四、面试对象
线上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即为本次非编教师岗位面试对象,详见本公告附件1:(略)
五、面试地点
(一)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略)号楼A单元(湖北省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大棋大道东(略)号)。
</p><p>(二)面试室分布详见附件2:(略)</p><p>六、面试时间</p><p>(略)年7月(略)日(周六)上午,面试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下文,考生务必仔细查看。</p><p>七、面试报到</p><p>(一)考生必须于(略)年7月(略)日(周六)上午8:(略)</p><p>(二)特别注意:(略)</p><p><img src=)
(三)考生如不按以上要求报到,则视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四)来校考生,从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西门步行或自驾车辆进入,务必将自驾车辆停在学校停车位或体育馆地下停车场内,如违反以上停车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核实身份
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向考务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实身份,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方可入场。
九、上交手机及通信设备
考生进入候考室,须将携带的手机及通信设备关闭,并将其放入考务人员提供的手机袋信封中,在其上写好自己的岗位代码、姓名和出生年月后,交由候考室考务人员保管。
十、考生抽签
手机及通信设备上交完毕后,考生须在考务人员指引下,完成抽签,并在抽取的签条上(抽签号一面)签上自己的姓名。考生抽签完毕后,必须在考务人员的指导下,在各岗位座位区域内依照抽签号从小到大重新调整座次。考生必须铭记自己的抽签号,考生进入备课室、面试室时,必须向备课室和面试室考务人员报出自己应聘的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和抽签号,不得向考务人员报自己的真实姓名,否则按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十一、候考室进入备课室
</p><p>如上表所述,一至四号候考室的4个考组的第一个岗位(即P-1、P-5、P-7、P-9)抽签1号的4位考生,分别去到(略)号楼A单元4层的备课室(A-(略)、A-(略))和A单元3层的备课室(A-(略)、A-(略))中的备课区进行备课(详见本段附图),备课时间(略)分钟。4名考生进入各自备课室中备课区备课前,必须向备课室考务人员报自己应聘岗位的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和抽签号,以此来确定备课资料,考生务必不要报错。后续考生依抽签号由小到大依次进入备课室,要求同上;考生备课时,必须在教案首页书写自己的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和抽签号,不能书写自己的真实姓名,否则按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备课完毕,只能携带自己书写的教案去面试室,不能携带其它备课资料去面试室,否则按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p><p> <img src=)
十二、抽取和确定面试题
在督导员的全程监督下,由4个面试考组中第1个岗位抽签1号考生,在备课室抽取面试题(A、B卷)以确定本岗位的面试题,其同一面试考组的其它岗位亦使用同一签号的本岗位面试题。
十三、备课室进入面试室
</p><p></p><p>考生在备课室备课完毕,须在考务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间(略)分钟,面试形式为试讲((略)分钟)和答辩(3分钟)。面试开始时,考生必须向面试室考务人员报出自己应聘的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和抽签号,不能向考务人员报自己的真实姓名,否则按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务必不要报错以上信息错。</p><p></p><p>十四、面试室到候分室</p><p><img src=)
考生讲课和答辩结束后,须在考务人员的指引下去到候分室候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分室,否则将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十五、确认面试成绩
面试完毕的考生,须在考务人员的提示下,由候分室再次进入面试室,考务人员当场向考生宣读面试分数(不含所应聘岗位优先条件加分,该分值将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有效情况加分),考生须在面试成绩表上确认签字,否则视同考生弃考,面试成绩按0分处理。
十六、资格复审
(一)面试考生须根据所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在面试结束当天,将本人相关资格复审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技能等级证、工作证明等一切与所报应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材料)亲自交到资格复审室,具体详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略)年招聘非编教师和辅导员公告》中第六条“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二)P-1至P-6号岗位考生资格复审材料提交到A-(略)进行审核。
(三)P-7至P-(略)号岗位考生资格复审材料提交到A-(略)进行审核。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当场取消其面试成绩,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即为(略)年7月(略)日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室提交资格复审材料之时。
(六)如考生面试当天暂时提供不了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则提交的截止时间可延至(略)年7月(略)日下午4点,超过此截至时间的,视同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自愿放弃优先条件加分。
十七、领回手机及通信设备
考生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在资格复审室,向考务人员报自己信封上书写的相关信息,领回自己的手机及通信设备。
提示:(略)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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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