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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即(略)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渝中组团C(略)-1号地块、C(略)-3/(略)号地块,财产范围:(略)
根据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略)年3月(略)日出具的《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中心项目出让合同变化情况说明》显示,渝中组团C(略)-1号地块和C(略)-3/(略)号地块因规划指标调整和合并合同,土地状况发生变化,合并合同后土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合并合同后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金融、住宅用地,合并合同后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为:(略)
截止(略)年6月(略)日,“重庆中心项目”已办理如下相关证书:(略)
该项目分为三期:(略)
1、一期T2塔楼(渝中区中山三路(略)号)住宅共(略)套,建筑面积共计(略).(略)平方米,已于(略)年(略)月底竣工交付,目前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渝((略))渝中区不动产权第(略)号】,为精装修现房。
2、一期T3塔楼(渝中区中山三路(略)号)住宅共(略)套,建筑面积共计(略).(略)平方米,已于(略)年5月底竣工交付,目前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渝((略))渝中区不动产权底(略)号】,为精装修现房。
一期商业北裙楼及车库,其中北裙楼(含酒店)共5层,建筑面积共计(略).(略)平方米,车位数(略)个(地下(略)个、地上(略)个)、车库(含设备房)建筑面积共计(略).(略)平方米,截止(略)年6月(略)日,商业裙楼主体、幕墙施工完成,西南侧局部无法施工(因为二期开发放缓),裙楼抗震支架未施工完,机电工程照明、动力、接地、给排水系统完成,供配电涉及裙楼外围少部分未完成,消防工程完成主要竖向管道、风管、电梯、空调等设备工程未施工,北侧、东侧及裙楼屋面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完成,场区市政道路施工完成,一期旱桥加固部分完工;车库地下室主体、砌筑、初装修全部施工完成,机电工程照明、动力、接地、给排水系统完成,消防工程已施工完成,墙地面装饰、彩绘、地坪漆、车位画线施工完成。
拟建的二、三期,以规划审定的方案为准。根据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渝中区规资局)《渝中规资【(略)】(略)号》《关于“重庆中心”项目处置相关问题的复函》表述,对重庆中心项目司法处置后设计后续建设规划要求作出以下说明:
(1)(略)年修订合同情况
(略)年3月,渝中区规资局对渝地((略))合字(中区)第(略)号和渝地((略))合字(中区)第(略)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了合并及修订,根据修订合同内容,合同合并后土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商务金融、住宅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商务计容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其他用房计容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
一期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
根据已发项目一期(T2、T3塔楼及北侧裙楼)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建字第(略)号)及其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略).5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其他用房计容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包括物管用房、社区用房(略).(略)平方米,车库(略).(略)平方米)。(项目一期总计容建筑面积已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住宅、商业、其他用房计容建筑面积根据已批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计算所得。项目一期建筑面积已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
后续可建设计容建筑面积
由于合同仅约定计容建筑规模,在没有具体建设方案的情况下,无法确定后续建设的建筑规模,因此,只能根据(略)年修订的出让合同及一期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的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后续可建设计容建筑面积。
项目后续可建设计容建筑面积总计(略).(略)平方米,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略).5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商务计容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其他用房计容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
项目剩余未建设公服设施如下:
变电站,按照详细规划“C(略)-3地块需预留不小于(略)平方米的用地用作(略)KV变电站建设,具体位置根据建筑方案确定,变电站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计容建筑规模。”
公厕、垃圾转运站,未明确具体规模,按照合同约定“均由土地受让方自行负责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人民政府管理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实际规模按照规范确定。
消防站,因设计超高层建筑,按照消防主管部门意见增设消防站,具体规模根据规范确定。
住宅项目按照相关规定配置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按本项目居住户数每(略)户不小于(略)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控制。
同时,司法处置后,合同的权利与义务随之转移,合同中未完成的义务需承接主体接续,有关的建设行为需取得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上述文件内容请竞买人参考。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略)
二、组织看样:(略)
三、竞买人条件:
因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竞买人需具备与拍品在建工程项目相关经营资质(或后续取得相关经营资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地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者限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向住建委、规资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并以相关部门答复为准。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人,应当委托一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且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延时出价:(略)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略)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据渝中区住建委提示:(略)
3、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中区税务局告知,截止(略)年9月4日被执行人欠税如下:(略)
据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重庆爱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处了解到,自(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本次拍卖的T2、T3塔楼共计(略)套住宅欠缴物业费(略).(略)万元,未能查询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亦不排除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成交前后所产生的税、费均由法律规定的主体各自负担,本次拍卖不设定额外负担。
特别提示:(略)
4、标的物有抵押、查封。
5、本次拍卖标的物若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风险状况请详见评估报告关于建筑物实物状况一览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请竞买人注意。
6、本次拍卖部分标的物为在建工程,部分标的物未竣工验收,目前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标的物实际面积、权属、用途以及具体界限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的为准,其能否办证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请竞买人注意。
7、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9、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略)、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确认。
(略)、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略)、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略)、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京东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网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京东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略)、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拍机构电话:(略)
联系电话:(略)
法院经办人员电话:(略)
法院拍卖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联系地址:(略)
附:(略)
2、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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