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桥镇医院建设项目剩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桥镇医院建设项目剩余工程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天源投资有限公司、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河桥镇医院建设项目剩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其他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招标范围: 本标段施工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略)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苏建规字〔(略)〕1 号执行。 (4)自(略) 年4 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 ”“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 ”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满足苏建建管〔(略)〕(略) 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7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7.1企业近两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为准),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7.2企业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一年为准),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7.3企业近三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个月为准),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8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据(提供(略)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略)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 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 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 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略) 的信息为准)。 3.(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略)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略)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略) 4.4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新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操作手册》 (http:(略) 注:(略)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略)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p) 新点软件联系人:(略) CA证书办理点:(略) 国信CA认证联系人:(略)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略)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 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B 类证,原件扫描件(彩色)上传至诚信库。 |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略) |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劳动合同 | 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有效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社会保险 | 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提供(略)年1月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提供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有效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投标人其他要求 |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略)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略) | |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初步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略)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略)家时,招标人将采用下列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方法三:(略) □方法四:(略) □方法五:(略)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中: 方法二中 R 取值,G1 取值为:(略) 方法三中R 取值为:(略) 方法四中 R 取值为:(略) 方法五中 R 取值为:(略) 备注:(略)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 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 施工组织设计:(略) 投标人业绩:(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略)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Q1值取值范围:(略) K2取值为:(略) 方法四:(略) □K值取值范围:(略) 方法五:(略) Δ值取值范围:(略)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略)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略)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4、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略)页,每超1页扣0.1分。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总体概述 | 1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方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2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安排对性强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对性强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2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1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方案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2分) | 投标人具有一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没有不得分。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企业自 (略)年(略)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略) 注:(略)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