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衡阳灵瑞寺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承办本次县级储备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规则说明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购竞销。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整数递增竞价,一旦销售标的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采购价格以交易清单约定的价格为准,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中标方应在竞价交易结束后与委托方同时签订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制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略)
2.交易地点:(略)
3.交易方式:(略)
三、交易标的
1.采购轮入(略)年收获的中晚籼稻(略).(略)吨,具体品种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产地:(略)
2.销售出库(略)年收获的中晚籼稻(略).(略)吨。应价起点数量应为所购买标的的全部数量,质量以实际存储库点现存粮食质量为准。买方可在交易前到实际承储库点扦样看货,承储库点须积极配合看货,拍卖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粮食质量,不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四、交易方式、价格
1.中晚籼稻采购价格(略)元/吨(固定价)。采购采取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此价格为竞价人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的标的以散粮方式送货至委托方指定的承储库点仓口车板价。
2.中晚籼稻销售价格(略)元/吨为竞价底价,具体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交易客户按5元/吨的整数递增报价。
3.中标方按照“轮入和轮出同时进行”的方式,销售出库水、杂增减量按(国粮发[(略)](略)号)文件规定执行,收取出库费用(略)元/吨。
五、交易期限
本次竞价交易标的出入库期限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
六、结算方式
1.入库结算:(略)
2.出库结算:(略)
七、资格条件
1.凡具有粮食经营、加工、贸易及用粮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
2.非会员企业报名携带以下资料:(略)
3.交易双方缴纳双向交易保证金(略)元/吨(含履约保证金(略)元/吨和交易保证金(略)元/吨,不做货款抵扣,采购和销售履约完毕后分别退回(略)元/吨保证金),竞价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必须到达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指定账户。
4.交易双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买方承担。
八、补充约定
在本公告中及交易细则中未约定的事项,由中标方和委托方(或承储库点)签订补充协议,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十、联系方式
电话:(略)
(略)、(略)(粮批财务部)
(略)(委托方)
网址:(略)
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