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已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工程投资额:(略)
2.1.4计划工期:(略)
2.1.5标段划分:(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单位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类似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类似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揽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略)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单或竣工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以新疆工程建设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后附查询信息截图,有截图才能认为该业绩有效,没提供截图则认为该业绩无效。)
注:(略)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5财务要求:(略)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信誉要求:(略)
3.8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略)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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