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区(A+B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在产业集聚、基础配套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已形成以有机颜料、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为主导的产业体系,上下游配套产业链条日趋完整,一批龙头性、标杆性企业在此扎根发展,为地方经济增长注入了强劲动力。为进一步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适应“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园区需开展总体发展规划修编工作,编制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区(A+B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梳理原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影响变化情况,识别园区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规划调整建议,并通过技术评审,取得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文件。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等进行委托范围内的技术服务工作;中标单位对合同委托范围内的环评报告的完整性、评价结论负责,提交的环评报告,编制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的有关规定,并确保文件的编制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评价工作,并取得项目评审通过。在约定的时间内出具甲方需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标人应保护采购人以及被评价单位的的知识产权,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本次项目所形成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由中标单位另外约定的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转让、扩散,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责任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介:(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