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八一长安陵园节地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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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计划遴选服务单位开展儋州市八一长安陵园节地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欢迎具有完成节地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的公司或单位携带相关有效资质证件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概况:(略)
四、服务内容及控制价:(略)
五、质量要求:(略)
六、工期要求:(略)
七、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 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4.近三年企业业绩、项目团队等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他材料。
5.具有工程咨询“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能独立完成建筑工程项目节地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提供材料真实声明函。
8.报价函。
八、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及电话:(略)
九、选择办法
1.由业主单位对参加的参选单位进行评审,择优从参选单位中选取1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单位。
2.确定的中标候选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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