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水库管护中心
拟公开转让宁安市钻心湖水域和桦树川水库(含电站)三十年经营权
拍卖交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经宁安市人民政府第八届五十七次常务会议批准,宁安市水库管护中心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宁安市钻心湖水域和桦树川水库(含电站)三十年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拍价
1.拍卖人:(略)
2.拍卖标的名称:(略)
3.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参考《宁安市水库管护中心拟公开转让宁安市钻心湖水域和桦树川水库(含电站)三十年经营权资产评估报告》中相应内容;
4.起拍价:(略)
5.竞买保证金:(略)
6.增价幅度:(略)
以上拍卖标的按现状及拍卖人指定范围进行经营权拍卖,拍卖标的详情由竞买人在拍品展示期内向拍卖人咨询。
二、拍卖方式
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互联网电子竞价,增价拍卖、价高者得。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略)秒),竞价阶梯人民币壹佰万元,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倒计时内无人加价为止,竞价结束;若在该倒计时全程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
三、竞买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方可参与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略).(略)万元。
3.竞买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无违法经营、无经济纠纷诉讼案及违法诉讼案发生;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
4.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四、竞拍时限
1.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略)
2.报名截止时间:(略)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略)
4.竞拍时间:(略)
5.付款方式:(略)
6.成交确认书:(略)
7.转让合同签署:(略)
五、竞买保证金
(一)需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缴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由平台无息返还,但若竞买人发生违约情形的不予退还。
(二)退还竞买保证金
1.退还时间及方式:(略)
2.提交材料:(略)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六、竞拍要求
本次经营权转让不低于竞拍起始价进行,各意向受让人的最终报价以现场提交的报价书为准,本次转让不接受部分经营权转让;本次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即报价最高者为本次竞拍确定的受让人,竞拍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转让方审核确认。转让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2.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3.本次竞拍转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有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5.竞拍转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宁安市水库管护中心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竞买人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咨询:
转让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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