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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平县鸣玉路新建道路项目

2025-10-22 河南-安阳-安阳县
所在地区: 河南-安阳-安阳县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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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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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计划
文件预公示
招标公告
补充澄清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见证书
合同履约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项目编号
行业分类招标单位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招标方式
资金来源代理机构
监管单位监管单位代码

镇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平县鸣玉路新建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平县鸣玉路新建道路项目已经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镇发改审批〔(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资金来源:(略)

2.4 标段划分:(略)

2.5项目概况:(略)

2.6建设地点:(略)

2.7招标范围:(略)

2.8计划工期:(略)

2.9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需提供三年((略)年、(略)年、(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略)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市场主体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交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照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 AAA 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交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交纳。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 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略)〕2号)文件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5.2开标:(略)

5.3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略) 。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略)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略)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 招标文件--鸣玉路.pdf
  • 招标公告.pdf
  • 招标公告.pdf
  • 自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