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城西村(山陈)光明中路天春厂门口(略)间店铺招租项目招标公告三门县海游街道城西村(山陈)光明中路天春厂门口(略)间店铺招租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三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门县海游街道城西村(山陈)光明中路天春厂门口(略)间店铺招租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外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中路天春厂外,共计(略)间店铺,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租金标底价确定:
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村小组3人组成,三人报价(报价须在(略)万元/年以上)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作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
四、付款方式:(略)
五、招标对象:(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略)
七、报名、招租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报名办法:(略)
4、招租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八、报价要求:(略)
九、合同签订:(略)
十、招租要求
1、承租方不得违法经营。
2、租赁期到期后,基础设施及地上建筑物归招租人所有,可移动的设备到期后归承租方所有。
3、租赁期间水电等与经营相关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招租地块上原有小房及围墙承租方不得拆除。
5、本房屋需办理的各类证件,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特许经营等证件均由承租人(中标人)自行办理,有关费用由承租人(中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宜
1、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合同文本。本次项目招标代理费(略)元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三门县海游街道城西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三门县海游街道城西村集体经济组织
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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