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湘农办函〔(略)〕(略)号《关于做好(略)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提升基层农技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特向社会遴选培训机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原则
按照培训机构自愿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
二、基本条件
1.涉农高等院校及省级示范培育机构、近三年承办过省农业农村厅农技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者优先。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无不良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农业教育培训规范要求及资金管理规定,熟悉农技人员培训的特点,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培训经验。
4.具备满足开展教育培训的固定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集中教学场地和相应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具有开设涉农专业教育经验,以及指导和服务的组织能力。
5.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并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三、机构数量
拟遴选2个培训机构。
四、需提供材料
培育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培训机构遴选申报材料、法人证书、资质及其他佐证资料。
五、时间安排
请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于(略)年(略)月(略) 日下午(略)点(略)分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桃江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技教育股(略)室,过期概不受理。
六、认定程序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培训机构相关材料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经审核合格的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人:(略)
文老师 联系电话:(略)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略)月(略)日
附1:(略)
培训人员:(略)
培训内容要求:(略)
附2:(略)
培训人员:(略)
培训内容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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