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略)年-(略)年鸿瑞大厦办公区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略)号D座(略)楼(略)室(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鸿瑞大厦办公区办公楼为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略)号A栋,总建筑面积约为5.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略)层,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为省税务局及下属分局办公使用;地下3层,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主要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以及生活水泵房、消防泵房、变配电室、应急柴油发电室、净化水处理设施、雨水收集系统、厨余垃圾处理用房、垃圾房等设备用房。办公楼另有电梯、空调设备、消防设施,楼宇监控、车辆管理及门禁、太阳能热水等系统。本项目采购的物业服务区域为:(略)
最高限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略)%,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