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发展中心宝丰县说唱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展览展示活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 年 1 1 月1 3 日 (略) 时 3 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 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 (元) |
1 | E(略)D(略) | 平顶山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发展中心宝丰县说唱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展览展示活动招标项目第一标段(包) | (略).(略) | (略).(略) |
2 | E(略)D(略) | 平顶山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发展中心宝丰县说唱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展览展示活动项目第二标段(包) | (略).(略) | (略).(略) |
5、采购需求:(略)
(1)采购内容:(略)
第一标段,国家级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交流展示活动,开展生态区建设及说唱文化保护成果相关的系列交流、展示活动;从而搭建交流平台,加强生态区间建设经验交流;
第二标,段国家级说唱文化(宝丰)生态保护区宣传推广,开展说唱文化(宝丰)生态区保护区相关活动的宣传推广,通过网络平台(抖音、百度、腾讯等)扩大说唱文化品牌影响力和知晓度,提高传承人和群众参与度,推进生态区高质量建设;影响力和知晓度,提高传承人和群众参与度,推进生态区高质量建设;
(2) 服务(交货)期限:
第一标段,签订合同后在(略)年(略)月(略)日结束,完成相关成果;
第二标段,签订合同后在(略)年(略)月(略)日结束,完成相关成果;
(3) 质量要求:(略)
(4) 服务(交货)地点:(略)
(5)标段划分:(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第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投标人投信用承诺函);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无需
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3.1 信誉要求:(略)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3 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 CA 证书:(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略)
(2)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投标新工具箱(V6.9.0)的通知 ”, 自 (略) 年 9 月 (略) 日起所有入场的项目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版工具箱“宝丰电子招标人工具箱(V6.9.0)”,同时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V6.9.0)”。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5)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